开发商破产重整期间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有一定风险存在。企业申请重整是因为企业经营发生困难,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对企业的经营进行组织管理,说明是可以发生房屋买卖交易的。
一、破产重整计划的表决规则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的批准,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后确认性批准和实质审查后强制性批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重整计划已经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即裁定予以批准;第二种模式是重整计划不能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但符合法定条件时,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二、如何做破产重组程序
破产重组的程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组申请进行审查;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5、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7、债务人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
8、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三、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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