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
(一)企业关闭、停产、撤消后停用的房产和土地;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三)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
(四)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例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和土地。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
审批办法;对符合减免税条件,年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额分别在1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地方税务局审批;年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报省地税局审批。
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谁交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一)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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