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总结:
准许离婚。男方被判决离婚时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
案情叙述:
闪婚埋祸根疑心酿裂痕
1994年,家住-市的25岁甲与24岁乙相识了,二人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两人便迅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间“战事”连连,最让丈夫甲耿耿于怀的是,听说妻子婚前曾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妻子乙一直隐瞒着自己。于是,甲开始怀疑妻子的生活作风,在他看来,妻子是个道德败坏,不珍惜婚姻生活的人,婚后经常以加班为由与其他外地男人来往,但妻子乙坚决否认有此事。由于对妻子的不信任,夫妻间经常因家庭小事引起矛盾。
恶言扰妻子还责娘家人
2002年,甲以乙搞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梁家二老认为儿子的怀疑没有理由缺乏证据,反对离婚,甲只好撤诉。此后,甲离家出走,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撇下妻子乙在家中料理家务,抚育小孩。
在甲打工期间,他虽然来信不少,但没有只言片语是好话,反而经常在信中恶言骚扰妻子,说乙婚前欺骗她,婚后不守妇道等等,甚至还将信寄到妻子的娘家,说乙的家人没有管好自己乙等。这一切,导致乙丧失了对婚姻的信心,背负上沉重的心理压力。
再闹离婚妻索精神赔偿
2005年12月8日,甲从外地回家,再次向-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这一次,乙没有丝毫想挽救婚姻的意思,非常干脆地同意离婚,但却提出高达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理由就是甲经常利用信件对她及娘家人进行恶言中伤、骚扰,其行为对她及亲属的精神及人格利益造成了损害。
写信给妻子也要赔偿精神损失在法庭上,甲对妻子的请求嗤之以鼻,认为自己写信是为了发泄一下,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再者,妻子不仅没有如实告诉她婚前与人同居的事情,还在婚后乱搞男女关系,霍家人也没有对此进行规劝,但是对于这些,甲没有在法庭上举出具体的证据。
法院判决
造成女方精神损害要赔偿
到底丈夫写信骚扰妻子要不要承担精神赔偿-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于今年7月份对这起罕见的婚姻官司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综合双方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案例(一方重婚)
广州法院受理的因夫妻一方有外遇而导致的离婚案中,最难的就是取证问题。而广州市芳村区的一个青年女子在发现丈夫有外遇后,不动声色地取得了充足的证据,从而在离婚官司中大获全胜:不仅成功夺得全部家产,还获得万元精神赔偿,并把身犯重婚罪的丈夫送进监狱。这是记者昨日从芳村区法院了解到的。
女儿才满月便背叛结发妻
林X斌今年33岁,广东揭西人。1991年,林xx造船厂工作时和同事阿x辉(化名)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6年恋爱长跑,1997年两人在海珠区登记结婚。1999年4月,夫妻俩得一千金,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的林X斌对妻子没有给他生个儿子深感不满,女儿出生一个月,他就只身到东莞工作。在东莞期间,比林x小4岁,拥有大学学历,在深圳一家模具厂从事管理工作,漂亮而又干练的阿x萍走进了林的生活。林X斌一见阿x萍就被她的漂亮所吸引,就隐瞒了自己的已婚身份追求她。
阿x萍此前曾有两次不成功的感情经历,独身在外闯荡的她更渴望稳定的家庭生活。而林X斌的殷勤和已婚男人所特有的成熟也使阿x萍动心。2000年,林回到广州工作,可他很少回家,一有空总以到深圳进货等各种借口,避开妻子去跟阿x萍逍遥。而这时忙于照顾女儿的阿x辉却被蒙在鼓里。
瞒妻与外遇女子两办婚宴
2001年8月,林X斌借口工作单位离家太远,抛开妻子和女儿,到芳村区石围塘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与阿x萍同居。阿x萍也想尽一切办法从深圳赶到这里与林一起生活。这段时间,林X斌和阿x萍已经开始以“老公”、“老婆”相称。
期间,阿x萍多次催林登记结婚,早已成家的林X斌当然找各种理由推脱。2002年春节,阿x萍父亲60大寿,她想借此机会带林X斌回南昌老家,顺便把婚礼办了。林X斌一开始犹豫,但到南昌后,他发现阿x萍家境殷实。于是在阿x萍家人的见证下,林X斌和阿x萍在南昌操办了声势浩大的婚宴。
春节过后,林X斌跟阿x萍回到深圳。2月28日,两人再次在酒家置办酒席宴请阿x萍的同事。两次婚宴,林X斌和阿x萍都穿着结婚礼服拍了大量照片。令林X斌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些照片使他沦为阶下囚。
婚纱照里新娘不是“我”
当林X斌在南昌和深圳享受“新婚蜜月”幸福时,独自照料女儿的阿x辉在广州到处打听老公的去向。
2002年4月,阿x辉趁丈夫不注意偷偷拿了他的钥匙,然后跟父亲赶到林X斌租住的房间。一进门,阿x辉就发现了两本像簿,里面全是结婚照,但穿婚纱的却不是她!后通过一张发票,阿x辉还知道了丈夫买过结婚戒指,但收到戒指的人也不是她阿x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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