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白狐》遭遇侵权鸟人艺术走上维权路
作者:范诗蒙发布时间:2009-06-0116:51:57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拥有《白狐》等歌曲版权的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将非法复制、出版这些歌曲光盘的广州音像出版社、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等单位以及销售者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一并告上了法庭,其中非法复制、出版侵权光盘的单位遍及深圳、广州、天津、长春、沈阳等多省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该起著作财产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近年来,原告与《让泪化作相思雨》、《白狐》、《其实我很在乎你》等多首音乐作品的作者签订了《歌曲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获得了歌曲作品的著作权,并授权他人出版发行了收录上述歌曲的唱片,同时在出版物上载有著作权保护声明。其后,原告发现有收录上述歌曲的侵权光盘在市场上销售,使原告授权他人出版的音像作品在市场上受到严重的冲击,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经查,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在市场上销售该等侵权光盘,而该等侵权光盘为多家外省市单位非法复制、出版。
原告认为,上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歌曲,并因此获得非法利益,且侵权行为现仍在持续,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在《新闻出版报》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据悉,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此前曾在东城法院提起40起著作财产权纠纷的民事诉讼为其音像制品维权,此次是该公司又一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权益。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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