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遭侵权"羽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23-06-05 10:34:58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日前,著名歌唱组合“羽泉”(胡海泉、陈涛)就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纠纷案件,以该音像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004年6月,崇正公司受委托,复制名为“新歌快递”的光盘,未经陈涛、胡海泉许可,使用了其表演的《旅程》、《了不起》、《最美》等共9首歌曲。2007年1月,陈涛、胡海泉委托律师在沙某开办的商店中购买了上述光盘。2007年7月,胡海泉、陈涛以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的复制行为、沙某的销售行为侵犯其二人创作的《旅程》、《了不起》、《最美》等歌曲的著作权为由,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朝阳法院依法判决沙某停止销售行为;判决崇正音像公司停止复制行为、在指定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6600元及合理费用1000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但淄博崇正镭射音像公司始终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义务。

日前,“羽泉”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淄博崇正镭射音像公司应履行的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义务,并对案件受理费及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用等提出相应请求。(知识产权报综合消息)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强制执行 最新知识
针对歌曲遭侵权"羽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歌曲遭侵权"羽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