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一、请问什么样行为算强奸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因此,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
表现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二、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
4、犯罪既遂:
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构成事实。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三、强奸未遂的具体定义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因此我们可以如此定义强奸未遂: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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