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提出,2007年审计机关要全面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标志着审计工作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本文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和程序作一初步探讨。
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原则
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是指审计机关在公告审计结果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般要求。审计结果公告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到政府、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地控制其可能产生的消极效果,审计结果公告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就是要求公告的审计结果要客观、真实。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公正无私,既要敢于审计,又要善于审计,要把问题查得水落石出。同时,已经查清的事实在法律范围内或在能够公布的情况下,应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不能人为隐瞒。只有这样,公告的审计结果才能避免审计风险,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发挥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作用。
重要原则。重要原则是指审计结果是否公告要依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来确定。重要性一般应把握两个条件,一是审计事项与公众的关联程度,二是审计结果公告以后的预期社会效果。与公众关联程度高且预期社会效果较好的则属重要审计事项,可进行审计公告。反之,则可不予审计公告。
谨慎原则。谨慎原则就是要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行合理预测,以判断审计结果公告可能产生的正负面效应,从而决定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主要是因审计业务存在问题而造成的风险,如审计情况不真实,定性不准确,评价不客观和报告用语不妥当等引起的风险。审计机关应力求规避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审计结果公告的社会风险是指审计结果公告后因社会原因产生的风险,如引起社会稳定问题等。审计结果公告前要充分论证分析公告后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如果预期社会风险较大,则可考虑暂缓公告或不公告。
便民原则。便民原则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让公众看得见、愿意看、看得懂。看得见就是要求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或在电视上公告审计结果。愿意看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言简意明,切忌长篇大论。看得懂就是审计结果公告要少用专业术语,要让公众看得懂审计公告。
保密原则。保密原则是审计法对审计工作的规范要求。因此,要加强审计人员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公告前要对被公告事项的秘密性严格把关。
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程序
审计结果公告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三个程序。
(一)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两项工作:
1.审定公告。审计结果公告一般是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遵循审计结果公告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审计结果公告的结构和内容也可根据公告需要作适当调整。审计结果公告的审定工作一般先由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拿出审计结果公告清样,再由审计机关复核机构进行复核,最后提交业务会议进行审定。
2.审核批准。业务会议审定以后,由审计组根据审定意见,修正审计结果公告,报审计局局长审查并签批,再报请政府领导批示。审计机关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的意见对审计结果公告进行完善以后,方可进行公告。
(二)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对审核批准的审计结果公告正式文书,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告,一般应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公告,这样有利于大多数公众了解审计情况,提升审计公告的效果。
(三)终结阶段。主要有以下三项工作:
1.办理来信来访。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计结果,可能会引起广泛关注,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形式向审计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是不可避免的,审计机关应有专门的人员,按来信来访的要求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2.搞好跟踪审计。对审计结果公告的问题尚未整改纠正的要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且整改困难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公告档案。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档案,对审计公告各个程序的文件、资料以及公告后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一个公告一个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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