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
时间:2023-06-09 20:16:22 43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社会主义生产建设过程中,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一九七三年国家计委以(73)计劳字477号文发出《关于加强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工作的通知》和《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对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致改善劳动条件没有列入计划,所需的经费、设备、材料得不到解决。不少企业由于劳动条件差,严重地危害了职工的安全健康,发病率高,体质下降,出勤率低,生产第一线劳力不足,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以适应新的生产发展的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提到路线的高度来认识。各级要有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结合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工艺改革,大打改善劳动条件的人民战争。各地区、部门应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计委(73)计劳字477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本地区、部门的实际情况,把改善劳动条件的问题,列入发展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凡是劳动条件差,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企业,在安排更新改造资金时,应优先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集中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应规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三、各地劳动部门每年应就所掌握的劳动保护技措经费提出所需的设备、材料计划,报送同级计委和物资部门,计委和物资部门应纳入本地区的物资分配计划。各级计委和物资部门在安排生产维修、技措挖潜的设备材料计划时,对其他方面改善劳动条件所需的设备、材料也应予优先考虑纳入计划。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时,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尘防毒技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遗漏的防尘防毒措施,要尽快补上,其费用由原投资部门负责。

全文9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动者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