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依法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在2005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基础上,于在汉南区整区及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各3个村启动了新一轮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全面推开。开展新一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有效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范围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工作步骤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开展培训、调查摸底、矛盾调处。各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调查测绘阶段
主要完成调查指界、地块测绘、公示审核、农户确认、完善合同等工作。
(三)颁证建库阶段
主要完成建立登记簿、颁发权证、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
整体工作结束后,市确权办先组织预验收,在此基础上,迎接省级检查验收。
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查。依据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档案清查、整理与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结合起来,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数字化。
二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对农村集体耕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重点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如实准确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权属归户表。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利用现有的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作为承包地确权的依据。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
三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确权的,要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有争议并引起矛盾纠纷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调处预案,积极调解。
四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农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要进行补签、完善。确权实测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以外的,要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截止期为2028年。在二轮延包期限届满时,按届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