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焦点问题。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感谢访问《新疆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最新消息》,如下是往年的相关资讯,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10月26日,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阿克苏市召开。会议确定,,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计划任务面积至少600万亩。
已开展确权登记的呼图壁县、特克斯县、沙湾县、沙雅县、莎车县、和田县,合计有174.43万亩跨年度完成面积,将优先安排以上6个县的确权登记补助经费,确保确权登记整县推进工作的延续性。
同时,还将重点安排土地流转比例较高的县市开展试点。,自治区将优先安排土地经营权流转比例较高,特别是已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实行规模经营的县市。将在昌吉州、伊犁州、塔城地区、巴州各安排两个县市,通过确权登记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升全疆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全疆也将继续安排整县推进试点。阿勒泰、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地州,可选择1个县市继续开展确权登记整县推进试点。
会议要求,县乡两级作为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切实把确权登记工作做实做细,各地州、试点县要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外业测绘、软件采购等其他需要购买服务的行为,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的方式,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