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别人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法院无权查封。未成年子女有接受赠与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他的财产由其父母来监管,但未成年的人财产仍然是其个人的财产,并不是父母的,父母只是替未成年人管理。
父母欠债是否会执行未成年子女房产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为父母还债的义务。子女和父母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论父母欠多少债,法院都不能以子女的名义执行财产:
1、子女独立于父母的生活和经济,父母的债务行为与子女无关,债务不用于与子女共同生活或经营;
2、子女名下的财产由父母在不欠债的情况下转让,子女在转让的情况下已经成年;之后,父母的债务无法执行子女名下的赠与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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