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否违反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可以向检察部门反应。检察院应该做出不抗诉决定的有:1、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履行举证责任;2、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违法;3、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提供的新证据;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5、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不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和裁定;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情形。
申请抗诉向哪级检察院提起
1、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应当向审判案件人民法院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例如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要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的情形如下: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3、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由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由作出原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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