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写错了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同样是有效的。因为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实在以上的条款当中,只有当事人、标的和数量属于必备条款,少了这些内容的,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会考虑效力问题。对于其他内容没有约定的,双方还可以协议进行补充。
一、合同只有开始日期没有结束日期
合法的,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没有写终止日期则是有效的。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没有合同期限是有效合同吗
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依法成立,该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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