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搬迁补偿n1指的是什么
公司搬迁补偿中的N+1中的“N”,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年限。“+1”是指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公司搬迁导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搬迁劳动者争取补偿可以采取的措施:
为了能够拿到更多的补偿,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与公司协商: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后,劳动者应该与公司协商,争取获得更多的补偿。可以提出合理的搬迁费用要求,要求公司承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等。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公司不愿意协商或者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请律师代为维权。总之,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合理的搬迁费用。为了能够拿到更多的补偿,劳动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公司协商。如果无法满足要求,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