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用网银往自己卡上转钱,却大意汇给了一名客户,对方拿了钱以后始终不肯归还,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某人民法院一审以不当得利为由判决被告林先生返还王小姐3万元。
今年6月,王小姐想通过网银给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转账3万元。王小姐当过销售,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曾向客户汇过款,也因此导致了客户林先生的卡号还遗留在她的网银上,这次手一滑,竟错汇了出去。王小姐发现汇错了款,立即跟对方取得了联系。林先生表示愿意返还款项,但一直借口拖延。后来,林先生干脆不理不睬,电话也不接了。王小姐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将林先生告上了法庭。开庭时,被告林先生并未出现。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已提供证据证明了向被告给付款项并造成自身利益损失的事实,且被告获得的3万元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全文3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