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证据。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院门诊病历、收费单据、住院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诊疗费用清单以及相关检查资料。
二、误工费证据。误工时间证明,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资料上记载有病人出院后需要休息若干时日的记载;银行存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质证的方法与技巧
质证的方法与技巧有以下三种:
1、只认可真实的证明材料。可以否认一切对自己不利的复印件、传真件等书证;
2、认可与案件存在逻辑关系的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否则是不会被采纳。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虽然客观上与案件存在联系,但是单一的证据很难被认定存在逻辑关系;
3、认可来源合法的证据。质证时可要求对方说明证据来源,对于违法取得的证据,其真实性本身存疑且违反法律规定,不予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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