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需及时提供担保;保全范围限于争议财产;申请的法院是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的时间要及时;主体要适格等。
一、债权人起诉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例如;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二、诉中保全和诉前保全有什么区别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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