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一般不需要辞退员工,因为合同到期时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不需要辞退。如果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此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一、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合同欺诈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的构成要件有五点:
(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
(二)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
(三)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
(四)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
(五)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
二、对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要赔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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