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员工工伤的,将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赔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由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员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赔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 工 伤 职 工 治 疗 稳 定 后 , 如 何 申 请 伤 情 鉴 定 ?
在工伤认定后,职工需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员工工伤,将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赔偿。工伤职工需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身份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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