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抚养权纠纷案件可以由中国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四种:一、原告是中国人,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二、原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三、被告是中国人,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四、被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坷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诉讼。
涉外抚养权纠纷中国案件有哪些
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是一般确定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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