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或者经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员工直接降职降薪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建议员工不要主辞职,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这样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公司要降薪降职不同意怎么办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公司问接受降薪还是主动辞职怎么办
1、全面考量用人单位降薪是否合理
就现在的企业用人管理现状而言,实务中近百分之六十的对劳动者降薪并不是合法的。但很多用人单位的降薪操作还是成功了,究其原因在于劳动者自行接受了这种情况。在劳动者接受降薪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则发生了相应变更,用人单位的降薪行为也就自动转化为合法。
当然,也存在用人单位合法对劳动者实施降薪的情况,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就降薪条件早有约定,且当前情况属于约定情形。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合法的制度程序完成了对公司整体薪酬制度的调整,该调整征询了用人单位全体职工代表或工会的同意等。在该类情形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降薪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的降薪如果是违法的,劳动者并非必然要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降薪。相反,劳动者接受降薪的行为反而使得用人单位原本违法的行为变动无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基于该情况,劳动者务必要全面关注用人单位降薪行为的合法性,以便为自己的决策提供正确思路。
2、认真审视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可以被用人单位辞退必须基于合法理由。换句话说,如果用人单位并无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者也没有必要自行申请辞职。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的自行离职只不过是为用人单位的用人管理提供了方便,但是牺牲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可以对劳动者实施辞退,劳动者可以审视用人单位的辞退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相关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并不存在上述违规或者虽然存在违规,但是其程度尚未达到足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那么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辞退,劳动者也无需主动提出辞职。
3、考虑自身就业前景,谨慎做出选择
劳动者除了要考虑用人单位上述行为的合法性外,还需要考虑自身就业前景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很多法律人在接受劳动者问题咨询时经常忽略的问题。当然这种忽略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是对于劳动者而言,这个问题对劳动者可能比当前的部分劳动者权益还要重要。即,劳动者如果不按照用人单位的意见操作,离职后是否能够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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