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赔偿范围及标准的意见》第六条
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出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要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人身损害交通费怎么赔偿?
1、人身损害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赔偿。
2、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
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住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
不管人身损害纠纷是发生在河南,还是发生在其他地区,受害者都可以向侵权方提出希望获得赔偿金的请求。但提出赔偿请求的时候,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若想要获得交通费的赔偿,需要提交交通费票据,且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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