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以要求暂住原房屋吗
时间:2023-04-02 11:02:29 3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是可以的。

一、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什么样的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

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

(1)已经实际居住。

(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

(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

二、农村房产离婚是如何分割

农村房产离婚的分割是:1.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该房屋;3.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平均分割。

三、再婚夫妻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怎么写

再婚夫妻这样写离婚协议书:

1、写明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写明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写明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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