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租房使用和租赁若干问题的答复》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房屋租赁权:
<1夫妻关系存续5年以上;
2.一方婚前租住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
3。一方婚前取得的公房租赁权,投资建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的公共房屋租赁权;
5。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租赁权和婚后租住权,是指通过拆除租赁房屋取得房屋租赁权的人;
6。夫妻共同投资建设或者购买共同住房的;
7。一方将租赁房屋归还本单位或者对方单位后,对方单位将另换一套房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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