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以下几个原则: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二、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的情况有: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第七,十周岁以上孩子,愿意随父生活的。
一、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时期;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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