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开会违反劳动法吗: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下班后开会属于加班行为,公司如果支付加班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经常下班后开会而且不支付加班费,那就属于违法行为
一、下班后突然死亡老板有没有债任
具体看死亡的原因,因为下班后一般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场所,老板或单位一般不用负责,但仍可以申请工亡,要求单位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如果下班后因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下班后的加班期间发病的话,单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因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原因突然死亡的,单位或老板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二、合伙企业有没有董事会
合伙企业没有董事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不需要制定章程,只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董事,没有股东会;也没有严格意义的合伙人会议,不过,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都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如果协议中约定是开会决定,那可以认为是合伙人会议就是权力机构。
三、如果公司控制加班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而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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