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纠纷的房子属于烂尾楼吗
关于所谓的“烂尾楼”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类广泛存在于房地产市场中的民事纠纷类型。
此类纠纷可能涵盖了众多层面的法律争议,例如:各类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行政处罚纠纷等等。
具体而言,这些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首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中又包含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以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多个细分领域;其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其中又涉及到诸如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以及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等多种情况;再者,关联合同纠纷,例如与建设施工密切相关的建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等;最后,借款合同纠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各种类型。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即在烂尾楼案件中,业主针对法院查封的车位和房产提出的执行异议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怎么认定购房阴阳合同纠纷
关于“阴阳合同”的详细解释如下:在我们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会针对同一套房屋的交易签署数份价格各异的合同。
这些合同中,将其中一份提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的即被称为“阳合同”,其主要作用仅限于登记之用。
而另一份则是双方私下保存的“阴合同”,这才是真实的交易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阴阳合同”与“补充合同”并非一个概念。
所谓阳合同,其主要功能在于登记备案,而真正反映交易价格的其实是阴合同。
尽管两份合同的价格存在差异,且签订日期可能相同或相隔数日,但总体而言,它们的时间节点基本保持一致。
至于补充合同,它实际上是对原有合同的修改和完善,通常情况下,是在合同执行到一定阶段后,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对原合同内容作出的调整。
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首要关注的焦点便是价格问题。
一旦价格确定下来,便不会轻易更改。
即便签订了补充合同,也大多是对付款方式以及交房时间等方面的调整,极少涉及房价的变动。
因此,我们应当明确区分阴阳合同与补充合同之间的差异。
关于“阴阳合同”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对于购买方来说,通过签署“阴阳合同”,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因为房产登记的交易价格往往高于实际交易价格);而对于出售方而言,他们则希望通过降低房产登记的交易价格来减少应缴纳的税费(因为房产登记的交易价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时,所需支付的税费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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