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开发商打人属于治安纠纷吗
烂尾楼所引发的纠纷属民事领域范畴,其常见类型涵盖合同争议、侵权责任和行政处罚等诸多层面。
该类纠纷具体可归纳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关联合同纠纷。
另外,也包含借款合同纠纷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烂尾楼业主应该怎么维权
若您不幸购得烂尾楼,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开发商延迟交付构成违约,您可依据合约条款向其索要违约金;其次,若开发商延误交房时间短暂,您有权依此天数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再者,逾期若达至合同年限或自催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交付,您有权选择取消购房协议,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款项,且需承担相应赔偿损失。
然而当开发商处于破产边缘时,我们并不建议立即解除合约,因一旦解除,开发商如无力归还购房款项,您恐将陷入房钱两失之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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