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涉及家庭纠纷吗
关于烂尾楼的问题,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民事争议范畴。
这类纠纷主要牵涉到以下几种类型的争端:首先是合同纠纷,涵盖了诸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以及装饰装修合同等等;其次是侵权责任纠纷,这其中又包含了商品房预约、预售、销售以及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等各类纠纷;此外,还有与建设施工紧密相连的建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等关联合同纠纷;最后,还可能出现借款合同纠纷,如金融借款合同、同业拆借、企业借贷、民间借贷以及小额借款合同等各种类型的纠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烂尾楼案件中,部分业主可能会针对法院查封的车位和房产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到烂尾楼贷款如何维权
当您购买房产时不幸遇到烂尾问题,请不要惊慌,以下是为您提供的维权途径:
(1)、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您所购买的房屋,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基于此,您拥有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购房合同中通常都会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期限较短,您完全可以按照逾期天数,每日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金;
(2)、其次,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情况持续了一定的期限,或者在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那么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将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