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所需证件:(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公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办理流程: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县(市)区房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县(市)区房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会会议表决,并符合规定的条件。
对办理成立、换届备案手续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出具《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通知书。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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