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困之中或濒临
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行为人不了解对方危难处境而与之订立合同,客观上,一方当事人的危难处境促使了合同成立,对这类合同不能认定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
一、合同不平等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不平等,合同的当事人可提起撤销之诉。不平等的劳动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有效,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没有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聋哑人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聋哑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聋哑人在与他人签订合同过程有发生以下这些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反之,如果聋哑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或翻译的第三人,并没有存在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的情形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聋哑人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