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拍卖房产的流程
强制拍卖房产的流程: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7.确认拍卖结案
二、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拍卖应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拍卖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拍卖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
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三、法院拍卖了房子,钱该给谁
法院拍卖房产后先还清欠债,剩余款归房主所有。如果拍卖款不够,那么房主后续仍旧需要继续还钱。法院收到拍卖全款之后,首先还抵押权人的欠款,然后清偿其他债务和相关手续法院费用,剩下的就还给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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