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本休了病假的冯女士应公司要求坚持带病上班,然而上了9天后发现身体不适,想继续休完病假,公司却以上班后假条视为过期需要重新补假条为由拒绝批假,并视为旷工,扣除了其双倍的工资,反倒欠公司300多,冯女士对其不能理解并已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冯女士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带病上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此,即使冯女士并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带病上班,其病假工资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发放的。公司拒绝批假,并且倒扣工资是违法的,她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作为劳动者,在遭到用人单位不合理的扣工资后,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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