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不可以,除非父母行使探望权严重损害子女健康
一、探视是否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能否探视要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自己不愿见,法官不能判决强制见,根据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5、探望权人道德败坏,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不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探视权怎么理解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探视权理解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探望;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离婚协议书没写孩子探望权可以进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后,应当对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问题进行协商,比如其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探望权的时间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行使探望权一方不得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中止探望。如果一方不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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