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重庆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重庆市人社局规定:
1、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
2、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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