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是否可以作为直接离职的合法理由
怀孕不可以作为直接离职的合法理由。怀孕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则可以立即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需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二、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2.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三、离职后工资应如何结算
劳动者离职的,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日与合同约定的结算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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