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上班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有两个条件: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二、公司应在延长工作时间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但并非所有员工都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由于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1岁以下的女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作为劳动者,跟企业的选择是双向的,有权力选择不加班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一旦加班,争取自己的收入就是合法的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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