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期限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一年,最长期限为六年,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同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期限的规定,有以下两点: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一年,最长期限为六年,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其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根簿要求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记载存根簿。存根簿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住所或者其他情况;
(二)债券的种类、面值、票期、利息率、转换价格、转换比例、回售价格;
(三)债券的累计余额;
(四)债券的付息日期、付息方式、付息金额;
(五)债券的转换日期、转换价格、转换比例;
(六)债券的回售日期、回售价格、回售数量;
(七)债券的信用评级;
(八)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根簿要求记载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了债券持有人的信息、债券的种类和面值、票期、利息率、转换价格、转换比例、回售价格、累计余额、付息日期、付息方式、付息金额、转换日期、转换价格、回售日期、回售价格、回售数量、信用评级以及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这些记载内容的合规性对于公司债券的交易和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债券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字样,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这些规定和程序的遵守对于公司债券的合法性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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