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何书磊因身体不适,家长遂带他到附近的医院就诊,听了家长及小孩的病情口述后,当班护士便给其开处方、输液,在输液过程中,何书磊出现口唇发紫、讲话不清等症状,家长急忙拔了针头将其送往相隔1公里许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医院抢救,抢救不到10分钟何书磊死亡。何书磊之死到底是谁之过?8月3日至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就诊输液中病情加重至死
何书磊的父亲施何军告诉记者,去年6月25日中午11点50分许,他如往常一样从学校接何书磊回家(何书磊系怒江州六库实验小学一年级学生),当接到小孩时,见小孩有出汗、手脚疼痛等情况,就把小孩送往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就诊,当班医生(后来才知道是护士)听了小孩及其家长的口述后,初步诊断为中暑,并为其开了处方并输液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该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定性为医疗事故,但结论中未按相关规定作出医疗事故等级结论。也未按相关规定作出被告的责任程度及具体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因果关系不明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原告也未提供足以认定的依据,对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该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通讯员周惠琼本报记者秦蒙琳)
全文5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