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病治疗,导致他父亲耽误了治疗时间,导致其父高诚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院没有对患者做任何影像检查,出院时也没有做辅助检查。在出院前一天,主治医生说高诚医保费超限,继而做出患者病愈的错误结论。市一院说患者不能拍X光片,但父亲在市二院抢救时,拍摄了6张X光片,市二院的结论是患者有重症肺炎和重症营养不良,说明出院时病人肺部感染根本就没有痊愈,并向法院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申请。
主治医生:出院是医师共同决定的
被告方市一院辩称,患者有帕金森氏病、肺部感染病,患者颤抖,不能闭气,情况比较特殊,根本不能拍X光片。而对原告方提出的主治大夫说医保费超限问题,主治医生向法庭陈述,在患者出院的前一天,他与患者的儿子谈过医保费超限一事,至于患者肺部感染病愈出院,也是上级医师共同做出的结论。市一院代理律师认为,医院按照规定为患者治疗,但医院不可能去担负超支的医药费,高诚是在肺部感染病痊愈后出院的,高诚是在市二院死亡的,高诚的死与市一院没有因果关系。
前日下午4时许,记者采访了高诚的主治医生王东。他说,一些问题十分复杂,他不便说什么。就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全文4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