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房屋需要办理租赁凭证吗?
时间:2023-07-07 10:42:59 1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需要,个人出租屋纳税标准: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

深圳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理

1、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提供出租屋编码卡,《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产权证明记载地址和现租赁凭证地址不一致的,须提供管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

2、出租人或承租人为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或承租人为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4、税收标准,深圳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比例标准:月租金3万,税收综合征收率4%,月租金3万,税收综合征收率6.12%,办理时限,租赁业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很多区的街道办都有房管所的办事窗口,大家可以提前电话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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