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时间:2023-07-02 20:43:48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1)征收林地、草地等农用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4-6倍进行补偿。

(2)征收公共设施或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5-7倍进行补偿。

(3)征收空闲地、荒地及未利用地等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2-3倍进行补偿。

(4)征收集体晒场等生产用地:

按原土地的类别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5)安置补偿费:

被征收区域内农户若是实行异地安置,那么根据土地的级别,给予一次性的异地安置补偿费,相差一级,则按安置房屋的套型发放补助金,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分别补偿4000、5000、6000、7000元。相差两级以上的,加发一倍安置补偿费。

(6)征地片区的综合地价:

其是以一般农用地为基准对象,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在2018年12月底,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明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补偿标准按照通知执行。

通知中公布了沈阳市综合地价的标准和表格,其根据区域划分了征收地价,其每亩补偿费用从3.1万元-45万元不等,具体可以参考通知内的综和地价标准。

2、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

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国有土地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

全文6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新时间:2024-07-22 17:00:11
查看土地征用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征用 最新知识
针对沈阳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沈阳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