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户主过世房给谁
房主身故之后,房屋所有权便顺理成章地归属于其合法继承人。在房主不幸离世之际,其名下拥有的房产通常会交由原房主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当然,若该继承人决定出售房屋,则在此过程中,承租者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遗产的官方界定】遗产是指自然人生命终结之时所遗留下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财产本身的特性(如需留作公益),而无法予以继承的遗产,合法继承人便无权进行继承。【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解读】出租方售卖租用房产时,应在正式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向承租方发出通知,此时承租方有权以相同的价格和条件优先购买此房产;
然而,当房屋的共同所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是出租方将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近亲时,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则不适用。出租方在履行了通知义务后,若承租方在十五天内未能明确表达购买意愿,则可被视为承租方已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房无户口可以继承吗
通常情况下,公有住房并不具继承性质,而且继承对象并不是单纯根据户口而定。继承作为法律行为,仅限于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之个人合法所得物,即私有财产。公有住房由于尚未取得房产所有,在此情况下无法执行继承程序。
此外,继承方式还包括遗嘱以及法定继承两类,其中遗嘱可任意指定继承人,而身为法定继承者则需依据特定的亲属关系展开继承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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