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条件
时间:2023-06-13 20:50:57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以下几个条件:

一、明知没有债务而为清偿:

因清偿债务而为给付,如给付人明知无清偿义务时,则不得请求返还。

二、清偿期未到而为清偿:

在清偿期届满前,债务并非不存在,只是债权人不得请求履行而已,因而债务人对未到期债务,因清偿而给付时,债权人之受领给付,不仅存在法律上的原因,而且其债权因清偿而消灭,债权人亦无受利益可言,因此,严格言之,对未到期债务的清偿,并非非债清偿。

但是,债权人自受领时起,至清偿期届至时止,其间对于该项给付之利用,事实上受有利益,此利益是否应作为中间利息返还于给付人。

三、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债务清偿:

关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效力,有三种立法主义,即实体权消灭主义、诉权消灭主义、抗辩权发生主义。但无论是采哪一种立法主义,“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不存在法律债务,其间存在的只是自然债务。“债务人”对“债权人”清偿此等诉讼时效届满的债务,乃构成非债清偿。对此等非债清偿诸多国家立法规定不得要求返还。

四、保障性非债清偿:

保障性非债清偿,是指对一些具有特定生活保障性的债的非债清偿,虽构成不当得利,然立法者基于政策考量排除该不当得利的返还。

五、造成权利丧失的非债清偿:

主观的非债清偿包括清偿人误将他人债务作为自己债务而为清偿,由此债权人受领给付构成不当得利,清偿人人(非债务人)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但是如债权人因此受领给付而使其实有债权受到实质性损害的,则非债务人(给付人)对债权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被排除。

六、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清偿:

对为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的非债清偿,各国立法规定不得请求返还。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新时间:2024-01-20 14:15:06
查看不当得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当得利 最新知识
针对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