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项强制性义务,无法定理由不得减免。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和职工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企业代扣的部分社会保险费,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时间,并试图以各种方式拖延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企业规定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以申请相关社会保险,或者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参加社会保险;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为员工申请社会保险;企业与员工签订私下协议,约定企业直接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承诺企业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的法律义务,无论企业内部的规定是什么,双方的协议是什么,任何一方都不能通过企业内部的规定或者双方的协议来免除法律义务企业和员工,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职工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险号码是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外,不得拖延或者减少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将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职工。
无职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收费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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