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的配套制度,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监督人的资格法律上并无限制,准用民法关于监护人资格的规定。
一、怎样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2、当事人在取得证明材料后可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3、法院经审查确定原监护人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资格的,可由当事人履行监护权。《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民法典中小孩的监护人的怎么改
民法典小孩的监护人变更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法院是否可以指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另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个,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责任。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可以由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全文9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