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生产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需要支付不得少于正常上班工资的劳动报酬,且加班时长每天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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