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概念是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1、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2、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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