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正常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不包含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注:2008年中国新劳动法自1月1日起施行)
3、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愿意续签的,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但员工处于医疗期、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为止。
5、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对涉及职业病岗位应当告知员工进行体检,方可办理终止手续,否则会有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6、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那个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不能终止,否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7、2008年以后劳动者在本单位已经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到期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可以正常终止合同。
8、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任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9、劳动合同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不免税,但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在(上年度平均工资*12*3)内的可免税。另外代通知金也是需要缴税的。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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