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个税自行申报发出“警示”:对大多数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是掌握的,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个税自行申报发出“警示”:对大多数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是掌握的,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日,全国共有近40万人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
截止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
他还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自行申报的情况,初步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以便在申报期结束后,组织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这位负责人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自2007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开始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准备充分、周密部署,自行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日,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近40万人。
北京市地税局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个人自用的申报软件和中介机构、扣缴单位集中代理使用的申报专用软件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在印制20余万份“自行申报系列税收宣传手册”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宣传辅导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外资企业、金融行业、教育、体育、文艺界等系列座谈会,广泛宣讲政策,并充分借助演员、体育明星的名人示范效应进行宣传;利用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服务优势,对其管理的会员或代理的客户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上海市地税局结合本地实际,主推邮寄申报方式,同时开发了纳税人网上申报的软件,从1月20日起受理纳税人网上申报的身份确认;为便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上海市地税局特别将原定于2007年3月底前开具、邮寄2006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工作提前至1月底全部完成,方便纳税人从《完税证明》中及时获取已纳税信息。
广东省地税局为了方便纳税人实现以纳税人网上申报为主,网报系统在1月12日成功上线,并于1月15至16日完成了全省税务人员的培训,为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效率和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天津市地税局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强宣传的同时,将高收入行业、企业和重点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列为实施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锁定该市经济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对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等重点行业高度关注。
重庆市地税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制作公益广告;并专门发文要求重视申报初期的工作。
福建省、浙江省地税局开发了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软件。浙江省地税局还专门设计了《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与纳税申报表一并发放给纳税人;制定了详细的《业务操作流程》。
山东省地税局针对外籍人员特点,专门印制了英文版的《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同时结合该省征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制度》,保证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
深圳市地税局重点抓了税政业务员、12366接线员、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申报受理员和纳税辅导员的培训;对大企业则提供服务上门、集中受理的纳税服务,推进了纳税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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